在日前舉行的全省民營經濟發展表彰大會上,一些企業反映,“八項規定”出台後,個別地方消極對待糾正不正之風——錶面看,幹部行為規範了,但該辦的事也不辦了,讓人十分苦惱。
  “好處也不拿,事情也不給辦”,莫非,這是惱羞成怒把氣撒到了服務對象身上?如果因為權力的籠子扎得緊了、拿不到好處,便消極作為甚至不作為,做“軟釘子”,豈不是對中央規定的變相抵觸?中央出台“八項規定”的根本目的,是改進作風,促發展、強服務,如今這種“廉而低效”、“廉而不作為”,就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廉潔”,這種改,也體現出思想認識遠未到位,一旦鬆懈極易死灰復燃。
  “好處也不拿,事情也不給辦”,這是“八項規定”出台之後出現的一種新型“軟梗阻”。給了好處才辦事,這是“有償作為”;好處不敢拿,事也不辦,這是“無償則不為”。下轉A3版
  上接A1版其本質,都是把公共權力當成囊中私物,把落實政策視為對企業的恩賜,甚至成了尋租的手段。在公共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部門利益個人化的情況下,一旦尋租得以實現,事情就辦;當外部條件阻礙尋租的實現,則“事不關己”、拖著不辦。這種新型“軟梗阻”,性質十分惡劣,嚴重損害公權力的形象與威信,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和警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當前,江蘇發展正面臨如何再尋新動力、再創新優勢的時代課題。如果說,過去江蘇發展的優勢更多體現於區位、人才、資源等硬實力的話,未來新優勢則應體現於體制機制等“軟實力”。基於此,我省提出,再創江蘇民營經濟新優勢,必須推進“政府轉職能、企業轉方式、社會轉觀念”。其中,“政府轉職能”的要義就是建設為民務實廉潔高效的現代公共服務型政府。如果有機關工作人員因為拿不到好處便“消極怠工”,再創江蘇經濟發展新優勢的宏偉目標何從實現?
  身為公務員,為民辦事是本分,不應利用權力謀取薪酬之外的任何好處。對新型“軟梗阻”現象,當務之急要加強教育和管理,從長遠看,更須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一些幹部敢搞“軟梗阻”,原因就在改革尚不到位、還殘留“弄權”空間。如果權力清單制度完全建立,政務公開得到大力推進,自由裁量權得到嚴格規範,首問負責、限時辦結、遲滯問責等制度都已完善,“軟梗阻”恐怕想“阻”也難。從這個意義上說,不管是改作風、建公共服務型政府,還是再創江蘇經濟發展新優勢,都必須大力推進有利於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各項改革。  (原標題:改作風須嚴防新型“軟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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